會員資料
個人介紹:
1、物品太多,不接受催寄,我配合大家的時間,也請大家也配合我。
2、運費匯之後請主動通知我告知後五碼。超過24小時未匯款視同放棄。
3、索取多樣物品,匯款運費後再一併合併。
4、除了索物之外,請用私訊或留言。
5、索取者先聲明:「已看過嵐寶的自介與索取注意事項,認同!之索取!」
6、無法合併就寧願放棄者,請先告知
7、被退回的包裹&半年以上匯款卻失聯者,視同放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