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員資料
個人介紹:
服務對象
設籍於臺北市並實際居住半年以上,15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心智障礙者
日間需於其他安置機構接受生活訓練、教育訓練、醫療復健或就業服務
具備基本生活自理能力、獨立交通能力,可自行往返住宿地點
服務內容
加強居家生活自理訓練、學習自我照顧、安全、健康與財務管理。
提供教育、休閒活動與相關支持性服務。
提供其家屬心理支持、福利諮詢、個案照顧與親職教育等服務。